針焰試驗儀/針焰燃燒測試機主要用于照明、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電氣連接件、輔件等電工電子設備及其部件、組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以及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等進行小火焰起燃源程序仿真試驗。
GB4706.1、GB5169.5-2008、 IEC60695-2-2IEC60695-11-5等相關標準要求
1.針狀燃燒器:不銹鋼,內孔 Φ0.5±0.1mm,外徑≤Φ0.9mm,長≥35mm ;
2.燃燒器角度:垂直(調節(jié)和測量火焰高度時) 或傾斜 45°(試驗時) ;
3.燃燒氣體:95% 丁烷氣或丙烷氣;
4.引燃鋪墊層:白松木板(厚10mm),表面覆蓋 match 12~30g/m2標準絹紙一層,離火焰施加處下200mm±5mm;
5.溫度范圍:0--1000℃;
6.火焰溫度要求:從100±2℃~700℃±3℃時,應在23.5±1.0s內完成;
7.火焰高度:12mm±1mm,高度測量裝置;
8.施燃時間:0s~999.9s 可調,一般設定為30s;
9.持燃時間:0s~999.9s,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10. 試驗空間:≥0.5m 3,背景黑色,(可根據(jù)客戶要求定做0.75 m3立方或1 m3);
11. 溫度傳感器:K 型絕緣式鎧裝電偶(Φ0.5mm);
12. 試驗時程序自動控制,獨立抽風系統(tǒng);
13. 外形尺寸:L1120 * W520 * H1250mm,排氣Φ100mm;
14. 試驗電源:220V/AC,50Hz。
是用規(guī)定尺寸(Φ0.9mm )的針狀燃燒器,通以特定燃氣(丁烷),以 45°角定時定向施燃試品,視試品是否引燃及持燃時間和燃燒長度來評定設備內部因故障條件造成的小火焰的著火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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